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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假日花市買花時,碰到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。

是不是,手拿單眼,就能夠無限放大你的權力?

這個問題,也可以把單眼拿掉替換成很多別的東西,我純就昨前天遇到的事情上來說。

假日花市裡,很多店家都會擺出一個「請勿攝影」的紙牌,我先前注意過很多次。當時只是想、因為有很多攤位的花都是自己插花、擺置、設計,那是一種創作,當然禁止人家亂攝影。

後來我看到不止那些盆栽造景的店家有這牌子,連一桶一桶、整束整把賣鮮花的攤位也都有這個牌子,就好奇了起來。

然後,我終於知道了為什麼。

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去過花市?假日花市的人潮是很多的,尤其是賣鮮花或百元四盆、六盆花草小盆栽的店家,人潮之多就像過年時的年貨街一樣。

人這麼多、要挑花選花買花已經很不容易了,而如果你走動的小小路線上常有人大刺刺地蹲跪在那裡、好整以暇、緩慢從容又無視旁人的調著手上的相機鏡頭,東拍一張後看一下螢幕成果,西拍一張又看一下螢幕,不滿意光線或角線就索性稍微挪動一下步代重新再來一次,然後一堆挑花買花的客人就被那些個手拿單眼的人給擋塞在小小、小小的通道上,等他們拍完站起身了才能走過去。或者剛巧有客人挑中了某束品質較好的花時,那些拿單眼的人,就會說,「等一下,先借我拍。」

真的有人這麼認定手拿單眼,就全世界的人都要禮讓他們先拍嗎?我原先不想相信,但是這種事愈碰愈多,愈來愈覺得,有些人的道德感真的很差勁。

我心臟比較大顆,所以看了看店家,終於向那些擋道的其中一個人說了,「先生,不是拿單眼就表示你比較大好嗎?人家在做生意,我們要買花,而你擋著人家的路,我們怎麼挑花?」,店家看我開口了,也就說,「我們這裡禁止攝影。」那個人竟回我一句,「我可以放在部落格和臉書幫你們打廣告。」

不要臉。

「部落格和臉書大家都有,單眼我也有,但是人家已經寫了『禁止拍照』,連我都看得懂。」

因為有人這麼不要臉,我回了這麼一句後,轉身就不想再挑花了,旁邊很多客人也都因為我的開口而一直看著他,店家也很無奈的繼續阻止他,他老兄才悻悻然離開,但是下一刻,我又在別的攤位看到那些拿著單眼的人繼續擋道。

手拿單眼就可以橫行無阻的在很多地方耍大牌嗎?

去某些地方拍貓,貓在睡覺、你們的權力就大過天,非要吵牠們起來當你們的麻豆,用戳的、用叫的吵醒牠們。

去用餐,你們還要自以為是地覺得是在幫店家打廣告,所以無視走動的服務生、客人、一直或站或蹲的取著你們想取的角度,去拍店家那些可能比較特別的裝潢?

去拍田野風光,你們也無視農民的辛苦種植,大牌的賤踏人家的作物,只為了拍到你們自認為很美的照片?

更可怕的是,最近桐花季了,那些好不容易被復育的螢火蟲棲地又被你們這些手拿單眼、完全沒有道德的人類也蜂擁而至的破壞。

然後,你們這樣毫無所覺自己的行為,竟只是為了拍得一張照片、上傳到臉書或部落格,引來或許很多的讚,接著就莫名其妙的自以為自己好厲害。

我真是無話可說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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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rayf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