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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會覺得,網路雖然有其便利性,但是隨便轉載又不求事證真的會害人不淺。

像昨天,在朋友臉書上看到一張照片,是個新北市的租屋補助公告。

最下面還有一排字寫著「補助不用經過屋主同意」,我猜,衝著這一排字,肯定會有一堆人跑去申請補助。

我在第一時間看到時,本來也是興緻高昂,但是轉念一想,不用經過屋主同意雖好辦事,但是會不會害到屋主?所以開始上網古狗查找新北市政府的網路,以及其它網路上的相關討論才發覺我想的是對的。

是啊,沒錯,那張公告上有寫的都是對的,但是沒寫的部份才是真正的問題。

如果你的房租是不能報稅的,這一點,在當初租屋時房東一定會跟你講清楚。而不用經過屋主同意你就可以申請補助,相對的,不用經過屋主同意,你可以跟政府說你的房東租給你的屋子是非自用住宅?不用經過屋主同意你就幫政府舉證了查房東稅的好理由了。

莫非你和房東的關係很不好,又或者你只打算短租個一兩年?不然在當初你向房東租屋時答應的不能報稅,不就違反約定了嗎?

另外一個例子是六月十日漲電費的事,因為電費調漲,很多熱心的網友紛紛轉貼起「非離峰用電時間表」,告訴大家晚上十點後洗衣、吹冷氣的電費比較省。哈哈!明明一般家庭用類比電錶就不會自動去歐分離尖峰時段,但是一般人就是沒有經過查證和思考就跟著大量轉貼。

每個人都該有獨立思考的能力,但是在這個網路發達的時代,這個能力似乎不再受到重視,人云亦云就對了。

話說回來,會有這些想法,大概表示我天生反骨…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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